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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樣的創新才值得追求?別將力氣花在不對的目標上
發表時間:2025-03-31 點閱:951
正因如此,我們才會這麼佩服創作出藝術傑作的天才。就算我們能剖析他們的大構想,一一列出個別的元素,看清楚他們是如何組合出結果,但他們組合創作出來的整體,總是優於個別部分直接加總。不管我們講的是你奶奶最拿手的蘋果派、你口袋裡的蘋果手機,還是偉大的藝術作品,這是所有成功創新的正字標誌。
法國科學家兼數學家亨利.龐加萊(Henri Poincaré),在他1913年的書《科學的根基》(The Foundations of Science)裡講到如何發想好構想:「發明(invention)包括要避免建構無用的組合,並用無數微不足道的元素組成有用的組合……創造發明,就代表要明辨、要選擇。」
我們都有能力生成無限多的創意組合,且讓我們把這些組合稱之為「選擇」。要創造出有價值的新選擇,需要的是強大的洞察力(discernment)。你必須從雞蛋裡挑骨頭,嚴格檢視你找到的選擇和你為了落實想法可以採取的路線做法,這不是容易的事。可以拿來組合的元素多不勝數,可以用來建構組合的方法更是無窮無盡,在這麼多組合中,要靠創造者的洞察力來決定留下什麼。
所謂創新的組合,定義是「嶄新且有用的東西」。從定義上來說,每一種組合都是新組合;拼湊出新東西簡單,難的是要如何同時也符合有用這個條件,那才是優質組合。我們如何創造出最有用的組合(龐加萊說,這些是以無數微不足道的元素所組成)?這就是本書要回答的問題。
現在我們要再加琢磨,對創新(innovation)提出更為細緻的定義:創新指的是運用既有概念再創造出嶄新且有用的組合,用以通力解決某個複雜問題。
這個定義呼應了經濟學家約瑟夫.熊彼得(Joseph Schumpeter)過去提出的說法,如今他已經享有創業研究之父的稱號,也是第一個提出「創造性破壞」(creative destruction)概念的人。熊彼得認為,創新的角色是「創造出方法,把可取用範圍內的事物和力量組合在一起。」
以破框思維來說,我著重的是為了解決某個特定問題應運而生的創新。有些創新看似是天外飛來的一筆,但實際上,創新者看出了如何用創新來解決某個問題。不能解決問題的創新,就不是龐加萊所說的「有用的組合」,敏銳的創新者就會略過它。你只能去做可以解決問題的創新。
運用破框思維時,你要先找出並定義你想解決的問題,就連藝術創新也不例外。畢卡索的問題是,如何找到一種獨特的畫風,超越一般大眾喜愛的印象派。
如果你在藝術家創作時和他們聊聊,對方會告訴你他們是如何透過解決一連串的問題才創造出作品。又或者,他們會像畢卡索一樣,也可能不會對你一一講述他們創作的所有面向。
重點是,破框思維這套方法能讓你得出更好的構想。你也可以找來一群人一起做每一個步驟,但務必要遵循相同的順序:先讓每個人自己單獨做,然後再組合成團隊的成果。
►►本文摘自:《破框思維的技術:哥倫比亞商學院創新思考必修課 6個構思步驟 X 3項思考工具,解決任何情境下你想要處理、卻不知從何下手的痛點》